消防設施操作員中級培訓班招生簡章
點擊數:3551 發布時間:2019/3/4 15:58:57

一、培訓對象:
社會單位的消防控制室、消防管理、消防檢查或消防設施操作等崗位工作的下列人員:
(1)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,且經建(構)筑物中級消防員正規職業培訓,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者;
(2)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者;
(3)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者;
(4)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、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(專業)畢業證書者。
二、開班時間:
擬定于6月10日,屆時將按照參訓人數適時確定開班時間并電話通知每位學員。
三、培訓內容:
消防設施操作員(建(構)筑物消防員)中級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。
四、培訓方法:
集中輔導與自學相結合,先理論后實操。
五、報名地點:
天津市東麗區警民路19號沃深消防安全職業培訓學校(成林道武警醫院后創業中心院內)
聯系電話: 13702060757 張老師
六、報名材料:
1.免冠彩色紅底2寸照片8張;
2.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;
3.初中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(如學歷證丟失,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及戶口本本人頁復印件2份且符合學歷要求);
4.資格憑證(攜帶以下四類材料之一即可):
(1)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,且經建(構)筑物中級消防員正規職業培訓,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者,須攜帶中級結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(復印姓名和照片兩頁)和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(核對證書發證時間至今已滿2年)。
(2)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后,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者,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連續從事4年及以上消防技術工作的證明、所在單位營業執照(副本原件及復印件)、所在單位勞動合同(原件及復印件)、所在單位連續繳費4年及以上的社保繳費證明和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(核對證書發證時間至今已滿4年)。
(3)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者,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連續從事6年及以上消防技術工作的證明、所在單位營業執照(副本原件及復印件)、所在單位勞動合同(原件及復印件)、所在單位連續繳費6年及以上的社保繳費證明。
(4)取得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、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(專業)畢業證書者,必須由所在學校統一申報,并提供該考生在校期間各科成績及符合畢業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。
七、學費標準:
培訓費:2000元/人。
鑒定費:380元/人。(代收現金)